欢迎来到东莞市德祥仪器有限公司!
产品分类 / PRODUCT
GB/T 33039-2016人造板生产用回收木材质量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造板生产用回收木材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及合格判定、运输及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用作人造板生产原料的回收木材质量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529—2008 废弃木质材料回收利用管理规范
GB/T 23229—2009 水载型木材防腐剂分析方法
LY/T 1822—2009 废弃木材循环利用规范
LY/T 2558—2015 人造板生产用回收木材检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529—2008、LY/T1822—200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废弃木材 waste wood
在林业采伐和修剪、木材和木制品生产的全过程中产生的被废弃的剩余物,以及人们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使用过后被作为废旧物品或垃圾而抛弃的木材及木材制品。
3.2
回收木材recycled wood
将废弃木材回收、分拣、去除混杂物等处理后得到的能够再加工生产新产品,或可以燃烧以获取热能的木材。
3.3
混杂物 physical contaminant
回收木材中夹带或附加的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有机材料等固体物质。
3.4
化学污染物 chemical contaminant回收木材中含有的防虫剂、防腐剂等化学物质。
4 分类
按原料来源分为:
a) 采伐剩余物,如枝桠、原木截头等;
b)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木材剩余物,如木纤维、刨花、碎单板、板皮等;
c) 消费后回收木材,如旧门窗、旧家具等。